一、缴纳维修资金
1、卖方持房产证、身份证明到档案查询窗口(23 -27号窗口)开具房屋情况证明;
2、卖方持房产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屋情况证明到维修资金查询窗口(33号窗口)开具维修资金缴费通知单;
3、卖方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维修资金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二、挂牌
1、有经纪机构参与的交易,卖方持房产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到经纪机构挂牌;
2、没有经纪机构参与的交易,卖方持房产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到市场办(205室)挂牌;
3、挂牌有效期60天。
三、开具住房情况证明
1、买方属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到档案查询窗口(23 -27号窗口)开具住房情况证明;
2、买方属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自开具之日起7天有效。
四、网签
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到挂牌处办理网签。
备注:
1、卖方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交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证件中房屋座落的路名、门牌号与原权属登记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楼号证明原件。
5、单位出售厂房等无公共部位的房屋,应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缓缴维修资金。
6、个人购买非住房无需开具住房情况证明。
7、单位购买住房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8、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七区五市户籍的居民家庭。
9、户口本需要复印的内容为主页、索引页、每个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页。
10、婚姻关系证明指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能够证明购房人婚姻关系的证明。
市场办